我司300t/d污泥焚燒資源綜合利用技改項目(金環建浦[2020]101號)主體工程及配套環保設施已竣工,具備調試條件。依據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》第十一條中“除按照國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,建設單位應當通過其他網站或其他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,向社會公開下列信息:(一)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竣工后,公開竣工日期;(二)對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前,公開調試的起止日期”。特此公布本項目環保設施竣工日期及調試起止日期:
1、竣工日期:2021年9月1日
2、調試開始日期:2021年9月8日;預計調試結束日期:2021年9月30日
特此公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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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9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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